11月4日,据荔枝新闻报道:3年前,苏州陆英老人将拆迁所得房产全部给了孙女李某,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给老人居住,同时承担赡养义务。李某拿到拆迁房后,从未探望和照顾老人,老人无奈将该房出租,用房租来贴补养老院费用。李某认为老人无权出租房屋,遂将租客诉至法院被驳回。李某的做法让老人心寒不已,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,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。法院认为,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。最终,法院判决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。
看到新闻的最后,不少网友表示大快人心,认为这孙女不配得到房产;不少网友对老人拿起法律做武器的行为表示称赞;也有不少网友替老人感到难过,认为老人这么大年纪养出一个白眼狼。
其实我们不难猜想孙女李某此行为的想法:趋避冲突。趋避冲突又称正负冲突,是心理冲突的一种,指同一目标对于个体同时具有趋近和逃避的心态。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的某些需求,但同时又会构成某些威胁,既有吸引力又有排斥力,使人陷入进退两难的心理困境。可能三年前孙女李某就存在这种趋避冲突,想要拆迁所得房产,又不想承担赡养义务,最后对房产的渴望大于对赡养义务的反感,想出了先承诺赡养老人,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,拿到房子后放任老人不管的“两全其美”的法子。但是万万没想到,老人可以将赠予撤销,得不偿失。
我们可以从李某身上明白一个道理:选择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,当我们做出了一个决定的同时,就要承担这个决定给予的责任与后果。就像李某,相信她在约定之前肯定有过内心的挣扎,但她最后选择了同意接受老人的给予以及附带的要求,那么无论她此前有多大的趋避冲突,她都应该履行她的义务,因为她享受到了她的权利,她选择的权利、她享受房产的权利。如果她没有履行责任,那么她也将面临房产权被收走的后果,可以说她不履行赡养义务本质上也是一种选择。
本文属于天音心理咨询中心原创,如需转载请联系助理申请转载并标明出处,谢谢。
相关内容
Comment